河北分局以公益诉讼护航水质安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千里调水,润泽北方,水质是关键。水质保护是运行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务,面对明渠输水线路长、沿线地理环境复杂、水质风险源种类多等特点,河北分局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地方检察部门,建立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出一套内外结合、全面深入、行之有效的水质保护工作机制。
2017年起,河北分局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建立了以新乐管理处作为首批试推行点,石家庄市辖区其他管理处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固定线索、绘制风险源网络分布图、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整改过程跟踪督导等手段,强力推进干渠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辖区三个管理处与各属地县、区检察机关共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联合现场检查20余次,其中新乐市委书记开展现场办公会1次,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清理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8055吨,搬迁养殖场52家,关停非法排污企业4家,拆除违规建筑6600平方米,绿化土地21718平方米。截至目前,三个管理处风险源已全部清零,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为持续完善公益诉讼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2020年12月8日,河北分局与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并报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石家庄市有关部门,水质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和巩固。
检察利剑助力,属地协同发力。经过多年探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已基本形成上下一体、运转高效、区域联动、指挥有力的工作格局。河北分局将继续精心维护、发展这一水质保护“利器”,推动相关单位和个人主动整改、及时消除水质风险隐患,强化沿线生态保护,协同保护水质安全,切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