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速进入法制轨道
研学现场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12月3日,郏县管理处邀请郏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朱站潮一行对我处职工进行普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上午9时,检察院的同事们来到郏县管理处,在会议室里,朱站潮首先给管理处员工普及了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法工作的重要性,河南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承担着向华北地区供给优质水资源、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和水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水源保护区法制建设是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迫切需要。
随后,大家共同学习了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关于《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此次会议拟通过立法来保障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条例(草案)》明确,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输水沿线保护区、汇水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同时规定,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利用和修复的关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遵循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统筹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关系。
管理处负责人强调,河南境内输水总干渠长达731公里,占中线工程全长的一半还要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划定及其管理主体的规范,输水沿线总干渠两侧的生态廊道建设和污染防治等,也亟需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在此次宪法宣传周之际,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速进入法制轨道。
参与学习的员工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的普法宣传,大家充分认识到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联合地方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