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计算机网络专业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二次)

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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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计算机网络专业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南水北调中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供货方。

一、 项目概况及采购标的

1. 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是自动化调度系统的重要基础设施,承载着全线控制专网、业务内网、业务外网的关键核心业务,一旦系统出现故障,将导致全线的网络故障,直接影响工程运行安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分为京石段(2010年建成)和京石段外(2014年建成)两期建设。其中京石段已于2019年更新设备,目前运行稳定。京石段外已运行7年时间,设备进入了老化期和故障多发期。根据中线建管局关于冰期输水、疫情防控、大流量输水、汛期等关键期间的有关要求,结合专业特点,为确保自动化调度的正常稳定运行,急需采购一批网络设备的备品备件。

2. 采购标的

本次采购项目为南水北调中线计算机网络专业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合同名称:南水北调中线计算机网络专业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内网接入交换机、专网工业交换机、服务器、存储配件等。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08万元。

3.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45天内完成货物检验和验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供应商应具有设备厂家代理资质或原厂授权证明;

3. 供应商2018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设备供应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供应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供应商近三年(2018、2019、2020)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满三年的以成立年份开始);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 采购文件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3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

2. 采购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大写)捌佰元(¥800),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联系方式:16600459347。

3.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4. 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方式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00分。

2.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开标时间:2021年8月9日14时00分。

4. 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www.nsbd.cn)上发布。

六、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水北调中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联 系 人:周围

电  话:010-886571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系人:段旭江、李方园

电话:18522892008、15222363548

电子邮箱:18522892008@163.com

附件:

警示书


1. 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不准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回扣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

2. 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不准私下联系供应商,透露任何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信息。

3. 供应商不准串标、围标、抬标。

4. 供应商不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给予好处。

5. 供应商不准伪造、借用、盗用资质(格)参与采购。

6. 各相关单位、人员一旦发现上述行为,请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88657063。

7.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不得修改格式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格、附、注、括号及括号内的提示内容),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在此位置签字或盖章后,仍不能删除“(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字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