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质监测中心通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检测人员进行盲样考核
1月9日至11日,经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现场核查和全面审查,天津水质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中线公司总调度师、水质与环境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现场核查。
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采用听、问、查、看、考等方式,对天津水质监测中心申请的77项参数检测能力进行了严格现场核查。经过3天全面审查和考核,评审组对实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天津水质监测中心基本实验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具备对水和水生生物共77项参数开展检测的能力,以及为行政机关作行政决定等出具证明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复查评审。
天津水质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复查评审工作,不断加强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完善管理体系,修订完善第七版体系文件。不断提升软硬件检测水平,陆续购置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流动注射分析仪、ICP-MS等10余台大型检测设备。不断强化检测人员能力,精心制定迎审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落实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开展水样检测、上机操作、质控样测试,按月开展实验室环境自检自查,不断夯实检测基础。针对复查评审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天津水质监测中心抓紧整改完善,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本次评审的通过,既是对天津水质监测中心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认可,也进一步提高了天津水质监测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为天津干线水质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