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党在百年奋斗中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2月16日,新郑管理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与在岗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集中学习宣贯时,党支部纪检委员带领大家研读了《条例》规定,并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把《条例》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不断深入系统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二是会后要以党小组为单位针对《条例》内容开展讨论,谈感悟、谈落实,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三是要深学细研,把学习贯彻落实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持续推进自身规范化建设。
研学过后,党支部书记进行总结,要求党支部党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条例》,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要做到知界限守规矩,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最后,党支部书记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党支部纪检干部要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能力,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定力,善于从政治高度看待和把握问题,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态度,不断发挥监督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要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程序,从严从实加强工作约束和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程序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强化履职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时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监督执纪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深做细常态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通过此次学习研讨,新郑管理处全体党员对自身职责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以学好《条例》为契机,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坚守初心使命,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现地管理处运行管理工作向好向前发展,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